企业网站建设项目 支持内容为网站的设计、软件开发、通讯线路租用所发生的费用按比例和限额予以支持,支持比例50%,****支持金额为20000元/个。购买机器、设备等费用不予支持。 网站制作单位应在政府采购网站定点企业。创建的企业网站必须具有一种或多种外国语言及文字、有形象页、首页、产品展示、在线订单、在线购物、供求信息系统、留言簿、独立域名、ICP备案证明等内容。虚拟空间租用期应超过一年。
中山市补贴代申请
中山顺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5 版权所有